1권 용어집

公田

공전고대 정전의 공동 경작지 또는 국가 주도의 분전 체계

함께 센 표기: 公田, 公田之法

  1. 01-001-000 1402행, 저자 서술

    得失ㆍ利害之歸 至於此哉? 然後之有志者 莫不欲行之於今 而以山溪之地 井界難成公田采地 事有疑礙爲難. 後之謂井田難復者 以一井占地一里 土地不平 山溪狹仄處 經

  2. 01-001-000 1403행, 저자 서술

    辭 此則不深究古制之言. 然若必每田畫井 則誠有不便處. 又助法 八家通力 助耕公田而官收公田之出矣. 今若使田畯田夫 任其收納 則難盡得人 而不無長奸之弊. 若欲

  3. 01-001-000 1403행, 저자 서술

    究古制之言. 然若必每田畫井 則誠有不便處. 又助法 八家通力 助耕公田 而官收公田之出矣. 今若使田畯田夫 任其收納 則難盡得人 而不無長奸之弊. 若欲定數 則朝

  4. 01-001-000 1408행, 저자 서술

    所以難處 而後必廢壞也. 苟能因今之宜 酌古之意而行之有法 地形不必寬而制無不可公田不必置而可爲什一 采地不必設 而各有其養. 合於自然之理 易於今日之行. 萬民得

  5. 01-001-001 1465행, 저자 서술

    凡田改結負 定以頃畝. 本國 結負之規 本是擧末遺本之法. 若行公田尤不可不改用頃畝法. 蓋頃法 各等地廣皆同 而稅有差等 此以地爲本者也. 結法

  6. 01-001-001 1466행, 저자 서술

    稅 兵有搜丁 有田者 不必有役 有役者 不必有田 則田與人 爲二途 猶可用結法.公田之法均人以田 計田出兵 有田者 必有役 有役者 必有田 則田與人合一矣. 必用頃法以

  7. 01-001-001 1477행, 저자 서술

    之弊 無所不有 而畢竟賦稅亦不均矣.又按制田 莫善於頃法 莫不善於結法. 縱不行公田亦莫如改結負用頃畝. 蓋地面定尺如一 則分數已明 其等第之不精者 亦易著見而可以

  8. 01-001-018 1569행, 저자 서술

    弊否?"曰今雖私田人自專擅 而民間恒言曰'雖是我田 人居三負地 不得不與.'况以公田閭里之基 以待來家者 而敢有拒之之意乎? 雖欲拒之 法典有在 而家基畝數 本自有

  9. 01-001-023 1599행, 저자 서술

    親耕田 而免其九頃之稅. 如此則其制田 則與古者十夫有溝之制相同 而其助耕 則與公田九一之意相似. 其九夫則不出兵 使爲其壇直 可也.按籍田 不但京都置王籍 亦令列

  10. 01-001-034 1625행, 저자 서술

    民間 故大典以二十年爲式. 然卽今田籍 只爲收稅之資 而不明之弊 其害無窮. 况公田之法萬事皆本於田. 田籍不明 萬事無紀矣 不可不三年脩正也. 且籍田有如理髮 及其未

  11. 01-001-034 1626행, 저자 서술

    如今歲秋 監官書員踏驗而已. 朱子經界狀 以辰戌丑未年爲改籍之式 然則中國雖不行公田猶如此也.或曰 "士大夫皆書名田籍 無乃未安乎?" 曰田籍如戶籍 國之大事 且爲

  12. 01-001-036 1677행, 저자 서술

    時 酌宜而已.或曰 "若給陳災 則收稅固當減矣. 其頃保夫助布 則當如何?" 曰公田之法雖計田出兵 然只是以地均人而已 軍役則自是身役 本無與於災傷也.漕稅留稅兩色之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