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권 용어집

田制

전제토지 분배, 경계, 조세, 군역을 아우르는 제도

  1. 01-001-000 1397행, 저자 서술

    心底定 風俗敦厚 古之所以鞏固 維持數百千年 禮樂興行者 以有此根基故也. 後世田制廢而私占無限 則萬事皆弊 一切反是. 賦役無節 貧富不均. 兼幷牟利 良民失所.

  2. 01-001-000 1400행, 저자 서술

    如作室者 不築正其址 則縱施丹雘之美 曾未幾何而旋傾圯也. 雖有願治之君 若不正田制則民産終不可恒 賦役終不可均 戶口終不可明 軍伍終不可整 詞訟終不可止 刑罰終不

  3. 01-001-000 1439행, 저자 서술

    將必有民稅不均之弊. 因成習俗 則久必有民稅漸重之患 此則天下之大害也. 寧不行田制之爲愈 豈不大可慮者哉? 且前代求治之世 兵荒民困 則或賜民田租之半 若用此法

  4. 01-001-000 1462행, 저자 서술

    定法 使公私兩安之爲善 故定之如是. 然 此等事 則唯在一時制法之如何 非有係於田制也.凡王子ㆍ功臣 唯當賜稅以食其入 愼勿開賜田之例. 本科外 別賜田. 若一開此

  5. 01-001-000 1463행, 저자 서술

    賜稅以食其入 愼勿開賜田之例. 本科外 別賜田. 若一開此路 則後弊不可救 高麗田制之壞 蓋以此也.斗斛之制 古今皆以十斗爲斛 唯本國以十五斗爲斛. 此欲從國俗計數

  6. 01-001-001 1484행, 저자 서술

    一畝. 隨九等高下 定計産錢 幾文云云." 産稅出也. 然則中國雖不行井田 而其田制則自有步畝之定 而分九等收稅也. 可歎東方 自古以來 事事不及中國 必須變通 然

  7. 01-001-001 1484행, 인용문

    不及中國 必須變通 然後可以語上 所謂齊一變至於魯者也.又按姜沆看羊錄 載"日本田制倭人謂我國五尺長許爲一間 五十五間爲一町 三十六町爲一里. 倭中一里 猶我國十里

  8. 01-001-003 1499행, 저자 서술

    細者 其可容人功開補處 卽今田地多未整治 當一依正頃 不可加減. 促塍ㆍ窊屯之類田制旣成 久後則自然漸以人力 剗開塡補 就平處多矣. 卽今田地多未整治 而經界一成

  9. 01-001-011 1527행, 저자 서술

    依人 聽. 其所願遞者給之 待身沒後全給.凡鰥寡孤獨廢疾之人 自公家別有恤養 而田制受還 則一使整然者 乃古之法. 但旣用限田之法 受田有差 則與八夫同井者 容有少

  10. 01-001-012 1530행, 저자 서술

    出入同作 仁足相恤 義足相救 服用相別 音聲相識 是故 以守則固 以戰則勝. 自田制廢壞 後世制兵 只搜括人丁 隨得充代. 是以 一邑則東面之人 與西面人 間雜爲編

  11. 01-001-012 1531행, 저자 서술

    跡 遷徙者 容其奸. 平居 軍制已紊 故臨急 唯事奔潰 雖有善者 亦無如之何矣.田制若行 則編伍之定 當一以里次.

  12. 01-001-013 1535행, 저자 서술

    故姑因今稱之.或以爲 "不必別立束伍軍 合於正軍四頃內 使之純爲正兵可也."曰田制兵制 固莫如純爲正兵之爲當. 然奴婢之法未改 則又不可先爲混淆 以生紊亂也. 若

  13. 01-001-035 1655행, 저자 서술

    知之 而如許地爲上地 如許地爲次地 如許地爲下地 則人不能審的 故以致如此. 凡田制及此等條目 打量定田時 須頒布中外 使使臣ㆍ守令ㆍ監官ㆍ色吏ㆍ田夫ㆍ萬民 曉然知

  14. 01-001-035 1656행, 저자 서술

    習於二十斗石 而至於十斗爲石 則未之省焉. 斗斛之制 本宜釐改 而若在今 擧行田制則右所磨鍊石數 姑宜以今石 改磨鍊行布 使愚民易於曉解可也.

  15. 01-002-001 303행, 저자 서술

    使民二業 古之道也.二業固所當禁 然若欲人人令而禁之 則雖嚴法以臨之不可得也 苟田制旣行 而學校修擧 則四民自有定業 旣有定業矣 無苛以侵之 有均以安之 則自能樂其